可燃
便攜式氣體分析儀操作規程內容:
1、儀器開關機:長按“開關鍵”超過2秒鐘即可開機,同時蜂鳴器鳴響一聲;
在開機狀態下,按住“開關鍵”超過2秒鐘,屏幕顯示“儀器將在5秒后關機”并從5開始,繼續按住“開關鍵”不放直至結束,屏幕顯示“儀器已關機”并正常關閉。
2、自檢:開機屏幕依次顯示儀器名稱、文件版本號、序列號、傳感器安裝狀態信息。若沒有插入SD卡或未打開寫保護,按右鍵關機,按左鍵繼續下一步操作。屏幕顯示“自檢已完成”進入儀器預熱50秒,結束儀器進入正常監測狀態,屏幕顯示“0%LEL”。
3、緩慢開啟瓶閥或測試點閥門幾分鐘,排清閥門處的冷凝水、油污或機械雜質。
4、將儀器吸氣口置于瓶閥或測試點閥門門口,觀察儀器讀數。
5、待讀數穩定后即為監測結果。
操作可燃
便攜式氣體分析儀注意事項:
1、儀器使用中應避免油污、腐蝕、含冷凝水和壓力過高及含有機械雜質的氣體。
2、鋼瓶應做到逐只檢查,不允許漏檢、錯檢,做到檢查率100﹪。
3、為了延長儀器使用周期,在長時間不使用時,關閉儀器開關。
4、為了保證安全,瓶閥出氣口不能面對人員,排放氧氣必須在空氣流通場所。人員接觸氧氣必須禁油并使用工具。
5、儀器在使用后應置于干燥、無塵位置專人負責保管。
6、分析和充裝人員不準擅自拆卸儀器部件(電池和傳感器部件)。
7、當儀器出現異常應及時上報質檢人員,由專業人員判定儀器是否正常;
儀器出現故障由專業人員進行維修或者返回供應商維修。